返回
哈鲁教育
搜索

香港留学签证材料

1、本人有效因私普通护照(附两张A类出境卡);

2、JW-108表第四联,已有因公护照者需持政审批件或再次出境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3、对方邀请信(由中国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还要提供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邀请信复印件);

4、各国驻华使馆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各类公证、体检表,单位提供经费的要提交经济担保等;


全国咨询热线          400-6652-485
北京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1012室
广州公司:广州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610-611室
珠海公司: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909室
北师珠服务中心: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海华三栋